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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人民法院装备购置项目
共和县人民法院装备购置项目
共和县人民法院装备购置项目
作者:航洁  发布时间:2021-11-23 14:39:36 打印 字号: | |

共和县人民法院装备购置项目

项目概况

共和县人民法院装备购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共和县财政局金融管理办公室(共和县财政局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2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共政采磋商(货物)2021-04号

项目名称:共和县人民法院装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86265

最高限价(元):58626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共和县人民法院装备购置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86265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共和县财政局金融管理办公室(共和县财政局三楼)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2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7层10709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12月02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7层107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共和县人民法院

地 址:共和县人民法院

传真:/

项目联系人:寇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139*****1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共和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共和县恰卜恰镇青海湖路北大街17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孙文强

项目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县法院 磋商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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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装备购置

 
责任编辑:共和县人民法院装备购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共和县财政局金融管理办公室(共和县财政局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2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