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络时代,生产生活方式不断更新,交往沟通渠道更加通畅,但同时也潜藏着诸如网络诈骗这样的安全隐患。“欲治其疾,必重拳出击”,共和法院必将以凌厉手段整治网络诈骗行为,努力守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简要案情:2018 年 9月6日,家住辽宁省鞍山市的李某某想从朋友处购买游戏装备,双方经过商讨价格以后决定以 9200元价格成交,李某某随后给该微信转账9200元,对方收款以后将李某某微信拉黑,李某某发现与其发生交易的微信冒充了其朋友的微信名和头像,并非李某某的朋友。2019年12月9日家住贵阳市云岩区的居民吴某某在玩网络游戏的时候,被他人冒充游戏商人出售游戏账号骗取3030元。2020年3月13日,共和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发现以出售游戏账号、金币、游戏装备为由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系共和县辖区居民周某。
近日,共和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周某犯诈骗罪一案。被告人周某于 2018年6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在网络游戏“新某某”中以可以低价出售游戏金币及游戏装备为由分别骗取江苏省常熟市、辽宁省鞍山市、湖北省十堰市、贵州省贵阳市四名被害人共计14170元。在骗得财物后立即将被害人拉黑并将微信、支付宝等社交软件删除。庭审中,被告人周某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退赔了骗取的14170元。共和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没收被告人作案用的苹果手机一部。
以案说法:我们虽痛恨诈骗分子,但诈骗分子不会自动退出舞台,会以各种方式“骗你没商量”。其实,再高明的网络诈骗,也是利用了人性弱点。广大网民不仅需要“技术防护”,更需要“思想防护”,克服“馅饼心理”,增强网络防骗意识与能力,莫让骗子钻了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