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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提高警惕 防范网络诈骗
---记共和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网络诈骗案,当庭挽回当事人损失14170元
作者:马平平  发布时间:2021-08-03 17:36:43 打印 字号: | |

在互联网络时代,生产生活方式不断更新,交往沟通渠道更加通畅,但同时也潜藏着诸如网络诈骗这样的安全隐患“欲治其疾,必重拳出击”,共和法院必将以凌厉手段整治网络诈骗行为,努力守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简要案情:2018 年 9月6日家住辽宁省鞍山市的李某某想从朋友处购买游戏装备,双方经过商讨价格以后决定以 9200元价格成交,李某某随后给该微信转账9200元,对方收款以后将李某某微信拉黑李某某发现与其发生交易的微信冒充了其朋友的微信名和头像,并非李某某朋友2019年12月9日家住贵阳市云岩区的居民吴某某在玩网络游戏的时候,被他人冒充游戏商人出售游戏账号骗3030元。2020年313日,共和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发现以出售游戏账号、金币、游戏装备为由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系共和县辖区居民周某。

    近日,共和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周某犯诈骗罪一案。被告人周某于 2018年6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在网络游戏“新某某”中以可以低价出售游戏金币及游戏装备为由分别骗取江苏省常熟市、辽宁省鞍山市、湖北省十堰市、贵州省贵阳市四名被害人共计14170元。在骗得财物后立即将被害人拉黑并将微信、支付宝等社交软件删除。庭审中,被告人周某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退赔了骗取的14170元。共和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没收被告人作案用的苹果手机一部。

    以案说法我们痛恨诈骗分子,但诈骗分子不会自动退出舞台,会以各种方式“骗你没商量”。其实,再高明的网络诈骗,也是利用了人性弱点。广大网民不仅需要“技术防护”,更需要“思想防护”,克服“馅饼心理”,增强网络防骗意识与能力,莫让骗子钻了空子。

 


 
来源:共和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