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共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出动十余名干警执行了一起草原上“特殊”的婚姻家庭财产纠纷案件。说它特殊,是因为这起案件非常具有民族特色,集“法院强制执行”和遵循当地的“善良风俗”于一身。
2019年加某某与拉某某离婚一案经共和县人民法院一审和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最终按照两人诉求判决准予离婚,并依法合理分割家庭共同财产。由于农牧地区法律意识较为淡薄,缺乏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被告人拉某某以两人共同财产分割不公平为由,迟迟未按判决书履行分割财产。
加某某无奈之下申请强制执行,本院执行局出动十余名干警来到被执行人居住地。然而在实地调查后了解到,“两人共同财产大多为牛羊和结婚时的彩礼,并且被执行人没有一次性偿还的能力”。如强制执行,容易引起当地农牧民群众的反感和不满,严重时可能给执行工作带来一定的风险。执行干警商议后,决定尊重当地民俗习惯,邀请村长和村里的长辈参与“分家”。经过村里长辈的调解、劝说和执行干警法律宣传后,拉某某终于同意用每年约5000元的草山补助款进行偿还,11年后还清为止。
执行,就意味着生效判决的兑现,事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心和信任。这起案件不仅要充分尊重农牧民群众风俗习惯,还要合理的选择执行财产,灵活的采取执行措施。今后共和法院也将在法律的框架内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机制,为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