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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首例涉恶案件
共和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首例涉恶案件
作者:罗桂英  发布时间:2020-05-14 10:32:05 打印 字号: | |

共和县人民法院依法于4月2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公某某等8名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4月30日上午进行了公开宣判,庭审全程在互联网上直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被告人公某某、拉某某在共和县倒淌河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青海省扎倒路面ZD-LM3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依托建立的蒙古村车队,自20183月份起纠集被告人仁某某、宣某某、李某杰、吉某本、李某峰、王某元以索要运输费为由,在共和县倒淌河镇辖区内多次实施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活动,给当地群众造成极大的心理强制,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本案是共和法院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受理的首例涉恶案件,受到海南州法院、海南州公安局和共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安全保卫、信访维稳、电力供给、疫情防控、网络直播和对外宣传等方面给予了极大的支持。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公某某等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系恶势力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8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一年三个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涉案车辆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掘进,大量涉黑涉恶案件陆续进入审判环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零星战斗形式转入全面攻坚模式。共和法院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打”“建”并举,以更大力度回应群众的期待,这次庭审活动不但指控了8名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且是一堂“生动的普法宣传课”,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


 
来源:刑庭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