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和县人民法院被青海省妇女联合会、青海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授予“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系海南州中唯一获此殊荣的法院。
2013年,我院充分发挥职能,务实创新,多途径、多举措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一是强化领导责任。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并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纳入部门年终目标考核。共审理维护妇女权益案件191余件。二是针对一些家庭暂时困难的妇女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用缓减免共计3万余元。三是把握维护妇女权益的特点,突出特殊案件的审理,重点对涉及女职工劳动权益的案件进行了审理,全方位保护了妇女权益。四是多措并举,提高妇女维权意识。聘请县妇联干部当人民陪审员,通过参与个案的处理,共同探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妇女权益相关案件进行跟踪回访,确保妇女权益得到保障。与县妇联密切配合,积极开展诉讼指导、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教育等妇女维权工作。使一些失去生活保障的弱者获得了应有的权益,实现了公平正义,维护了社会和谐。